林姓讀者問:
我想申請公民,但是在入籍表格裡的part 8我不知道該怎麼填。因為我的老公沒有身分,也沒有出入境任何紀錄。
另外,我的女友現在23歲,美國公民。她在14的時候靠母親和他人假結婚在美國拿到綠卡。請問:如果移民局發現她母親的假結婚, 我女友會被控罪和送出境嗎?
答:
如果你的先生是非法入境的外籍人士,入籍表中的第8項對你來說是個難題。第8條E項3小題問了你先生目前移民身分問題。如果你如實回答, 這可能對你先生不利。如你空著不答也不妥,特別是你在美國結了婚,還必須遞交結婚公證、三年稅表和有關文件。
所以在面試的時候有可能被問及你婚姻狀況,你應該慎重才是。
既然你的女友在獲得綠卡之後又順利入籍,我們不認為她的身分會被你信上所說的原因而被控訴或遞解出境。其理由有兩個:
第一,如果她本人在獲永久綠卡以及入籍過程中沒有欺騙移民局或者向移民局提供不真實的材料,那麼她就沒有犯罪,故而不會被控罪;
第二,當年只有14歲的她,在她母親的結婚過程中是處在一個被動、不知情的位置上。作為一個未成年的孩子,她不會也不應該為她母親所做的事負責。(陳梅律師主答)
连我好美国信息网,版权所有 © 2008-2009 www.05h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