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州一名47歲婦女,因為強暴她從中國領養的一名八歲女孩,被判處16年徒刑。
華盛頓州萊西市的居民唐娜.瑪麗.魏森杭特(Donna Marie Whisenhunt),承認強暴兒童罪,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於11日在塔科馬的皮爾斯郡高等法院被判刑。
唐娜的51歲丈夫艾迪.托尼.魏森杭特(Eddy Tony Whisenhunt)亦因強暴養女,在2月初被判處18年徒刑。魏森杭特原是當地公車公司Intercity Transit的巴士司機。
塔科馬新聞論壇報報導,該女孩在中國出生後不久就被魏森杭特夫婦領養。養女跟學校輔導員談話之後,兩人於去年5月被逮捕。
警方表示,魏森杭特夫婦強暴養女的時間長達四年之久,而且雙方皆不知道對方在對養女進行性侵。
副檢察官史金德表示,兒童保護局已經安置養女到另一個家庭,她在新環境過得很好。
史金德說:「這是令人心痛的案子。」同時對美國人到中國領養孩子有負面影響,因為中國政府知道了這件案子。他還說,在宣判時,唐娜曾經道歉,還希望養女獲得所需的幫助。唐娜小時候也遭到她母親的性侵。
唐娜在監獄裡必須治療她的性偏差(sexual-deviancy),服刑完畢後,她還必須經過審查,才能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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