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on Zhou問﹕
我想代我爺爺查詢一些有關移民程序上的問題。我爺爺於2002年9月24日同時為兒子和女兒申請F3,而他本人也在2009年收到批准書。在中國廣州的女兒收到了通知,但兒子卻沒有收到。2009年2月,爺爺得到在Portsmouth(NH)國家簽證中心通知,說他們已經將所有案件號碼轉到廣州,一切都在辦理當中。
由於他兒子一直沒有收到有關通知,他去領事館詢問,可是館內並沒有他的資料。請問﹕這是移民程序上出了錯嗎?
答:
要查出移民程序是否出了差錯,關鍵是你爺爺有沒有收到過他為兒子提出I-130申請的收據 (Receipt Notice)和批准書(Approval Notice)。如果你爺爺收到了兒子的批准書卻沒有收到國家簽證中心通知他為兒子辦經濟擔保的通知,則他應同國家簽證中心聯繫。
從信上看,他從來沒有收到過簽證中心的通知,也沒為兒子做經濟擔保,因而廣州領事館也不會有他兒子的資料。
建議你們儘快和國家簽證中心聯繫,查詢他兒子的排期到了以後,為什麼沒有收到過為他做經濟擔保的通知。
請注意在給國家簽證中心寫信或打電話時一定要給出I-130申請的案件號碼(Case Number),這樣他們才能夠查詢得到相關資料。(/耿婷律師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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