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Jack問:
我來美已經七年了,拿到政治庇護綠卡。我於2008年回國一次,回國期間我和我大陸女友結婚生一子。在這種情況下,我如何申請我女友和兒子來美?
答:
你可以用你綠卡的身分申請你的中國太太和孩子來美。在申請過程中,你要填寫向移民遞交I-130、G-325A等申請表,並附上申請費355元及你們三個人的出生公證、你的結婚公證、你的綠卡複印件以及你和你太太的兩寸單人照各兩張。如果不是首次結婚,還要交上雙方的離婚公證。這些申請表都可以在移民局網站www.USCIS.gov上下載。
但要提醒你的是此類申請目前的排期是2005年1月,要等四年左右。如果你入籍了,他們的申請就可以升級(Upgraded),這樣他們很快就可以來美與你團聚了。
/陳梅律師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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