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问
我於2006年4月在美拿到綠卡,期間每年都回大陸居住二個月左右,可能累計超過了出境六個月的紀錄。請問,這是否會影響到我原本2011年4月的公民入籍?其次,我因為在紐約,聽說州越大人越多,也會影響公民入籍的時間,是否有這種說法?
我於今年7月在大陸結婚,我想幫我先生申請過來。我現在是綠卡身分,如果要申請就要等待五年左右的綠卡排期,一些律師都建議我先以綠卡身分幫我先生申請排隊,等我入籍後再轉換公民申請。我想請問,這樣的話,會否比直接以公民身分申請我先生快一些?又或者有沒有這個必要,等我成為公民後再直接幫他申請。我想知道哪一個方法比較好一點。
答:
根據你講的情況,因你每次出境沒有超過六個月,事實上你每年出境只有兩個月,你的連續居住不會被中斷,不會影響入籍。
入籍的時間確實會因居住的地方不同而有差別,但目前總的來說入籍的時間都很快,半年左右甚或更短的時間就有結果。
你現在用綠卡身分申請你先生,等你成為公民後再通知移民局轉換類別,這樣會比你成為公民後再直接申請你先生節省時間,你先生移民來美的速度會快一些。當然如你現在就用綠卡的身分為你先生遞交移民申請,他就有了移民傾向,在等待排期期間,他一般不可以再以非移民簽證入境。
/鄭毅律師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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